常州茅台酒回收:茅台酒容量规格史。
与现在的茅台酒以“ml”、“L”为单位不同的是,1976年以前,茅台酒都是以“市斤”为包装计量单位的,1市斤即500g。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茅台酒的规格以500g为主。
1961年,为了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,茅台酒厂推出了250g装、125g装、50g装三种规格的产品。
这其中,较为出圈的茅台酒规格,就是125g装。1975年1月,茅台酒厂接上级通知,包装了一部分125g(0.14L)瓶装茅台酒供民航飞机专用。
直到1976年,为了同国际接轨,外销茅台酒开始用“L”作为包装单位,彼时恰逢茅台酒厂重新采用“飞天标”,容量也由之前的500g变为0.54L,时间跨度为1975-1985年,这一时期的 “飞天”被称为为“大飞天”。
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象,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茅台酒内销与外销的规格单位不一样,较为混杂:包括500g、250g、125g、50g、0.54L、0.27L、0.14L、50ml、200ml、500ml等。
1986年9月起,内销和外销酒逐步统一改用“ml”,放到现在统一规格单位,茅台酒主要发行过以下容量的茅台酒:
50ml、125ml、140ml、200ml、225ml、250ml、270ml、375ml、400ml、475ml、500ml、540ml、680ml、750ml、880ml、900ml、999ml、1L、1.3L、1.5L、3L、6L。
如果是定制茅台酒,还有更多、更大的容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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